回复:什么时候发助学金 回复人:lyb_xzxx 回复时间:2024-03-28 09:47:33
同学你好!根据你的来信,现回复如下:
根据财教〔2024〕310号文件相关规定,对于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,暂停对其发放国家助学金,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。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。对于退学的,不予发放国家助学金。学校应根据实际,动态调整成符合条件的学生。
由于3月份部分学生休学、退学出现学籍异动,目前各学院已经对该类学生进行摸排,并动态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学生。发放表待审核完毕后即可提交至财务处,预计4月初可完成3月份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。
如有未尽事宜,也可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,联系电话:0914-2320680,联系人:阎老师。
感谢你的来信,祝你生活愉快!